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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农村合作医疗 住院补偿封顶线提升至20万元

大河报  2013-12-25 09:01

[摘要]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局了解到,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4年版)》,结合洛阳市实际情况,洛阳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洛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年版)》,并于昨日正式公布。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局了解到,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4年版)》,结合洛阳市实际情况,洛阳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洛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年版)》,并于昨日正式公布。

在此之前,洛阳市卫生局曾发布2014年新农合政策主要内容,如补偿政策与2013年相比将更优惠等。那么,新的补偿方案还会出台哪些优惠政策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门诊 | 统筹补偿比例没有变化

据了解,此次补偿方案规定,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补偿模式仍实行门诊家庭账户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其中,农民个人家庭账户人均安排30~40元;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人均安排10~20元。

此外,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60%,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80元,可在家庭成员间调剂使用。与去年相比,补偿比例没有变化。

住院 | 起付线降低,“封顶线”增高

从新的补偿方案看,参合人员住院看病将更加优惠,虽然报销仍采取设置起付线,分段报销的方式,但起付线有所降低。起付线俗称“门槛费”,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则按相应比例报销,在起付线之下,则不予报销。

据了解,新的补偿方案规定,市级Ⅱ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较2013年降了500元;住院费用在1000元至4000元之间,报销50%;住院费用高于4000元,则报销70%。市级I类医院起付线为700元,较2013年降了300元;住院费用在700元至3000元之间,报销50%,高于3000元,则可报销70%。

关于住院补偿封顶线,新的补偿方案将其由之前的15万元,提升至20万元。同时,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金额不纳入年度补偿封顶线计算,参合人员实际获得补偿不超过其实际住院总费用。

亮点 | 将筹集大病保险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记者了解到,2014年,洛阳市将积极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构建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障等多层次农村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和新农合制度长效运行机制。其中,将按照每年每位参合农民20元的标准筹集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用于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具体补偿办法按照洛阳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3.关于特殊补偿

1.重大疾病补偿政策:乳腺癌、宫颈癌等35种重大疾病按照洛阳市相关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政策执行。

2.非自然性疾病补偿政策:对于符合新农合保障政策的,起付线按就医医院等级确定,补偿比例统一按40%的比例执行。难以明确致伤直接原因,且能排除交通肇事、治安事件等情形的,补偿比例统一按30%执行。

3.精神疾病补偿政策: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扣除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新农合补偿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起付线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实行母婴共享补偿、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等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

4.关于补偿范围

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偿,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斗殴等造成的;

5.在境外就医的;

6.超出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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