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南省政府发布政府令,宣布《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地名作地名。
近日,河南省政府发布政府令,宣布《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地名作地名。
如今,以洋名字命名商业中心、广场、楼盘几乎成了时尚。有网友开玩笑说,在其所在的城市看楼盘就像周游列国:早上去“斯坦福院落”,下午去“纽约洋房”,若 次日还有兴致,可以去“曼哈顿”“柏林小镇”或“威尼斯水城”……一些喜欢跟风的国人,自以为用洋名字有“品位”,其实,全球经济一体化绝不是全球城市文 化一体化。
商业化的楼盘取洋名,无非是想营造国际化氛围,增加楼盘附加值,以利于项目推广。公共性质的广场或项目取 洋名,更多的是相关人士出于“时尚”“高贵”等的心理需要,说白了,这是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现。在洋地名泛滥的今天,地方政府采取立法手段加以限制,是 职责所在。这次省里出台的办法有其必要性。
不过,矫正洋地名乱象,一禁了之未必妥当,还应注意度的拿捏。毕竟,地名 文化的重塑,需要依托价值认同与文化习俗底蕴,而非行政之手。对于城市来说,一些公共建筑到底取什么样的名称合适,还应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年 来被普遍采用的听证会方式就很有亮点,笔者认为,有了这样的“程序”把关,未来会有更多的地名承载起市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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